耕地上可以搞养殖吗?
你好:耕地完全可以建场养殖,由于国家放宽政策,申请猪圈用地更容易了,生猪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前提下,合理安排生猪养殖用地空间,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取消15亩上限的规定,对违反法律法规限制养猪业发展和压减生猪产能的情况,要立即进行整改,国家还投资大力支持养猪户建场地等进行补帖。
最高可以给你500万补助,还有各种补贴和奖励呢。建养猪场最高可补助500万,国家预算投资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猪场,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异地重建等给予一次性补助,国家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低不少于5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
对种猪补贴,补贴标准每头能繁育母猪每年不超过40元,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经费由现行按年度结算调整为每半年结算发放一次,加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力度,加大生猪生产农机装备购置补贴,实行应补尽补。
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对整车合法运输种猪及冷冻猪肉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如果想养猪的朋友们抓住这利好的机会,这是该出手干事业的好机遇,千载难蓬。
不知道你说的耕地是哪种性质和哪里的耕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的解释,耕地的外涵和内涵有一定的区别。
耕地包涵着,基本农田保护去,荒山,荒坡,山林等都属于耕地的范围。你的问题有点太笼统了,我只能尽我的理解给你回答。
农村养殖国家鼓励,但也有一定的规范,并不是随随便便的谁想咋着就咋着的,养殖用地一般的指导思想是选择荒山,荒坡,非农业基本农田保护区。
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土地稀缺,国家早就划定18亿亩的土地红线来保障粮食生产,民以食为天,老祖宗传下的老话,家里有粮心不慌。18亿亩的基本红线是保障13亿人口大国的口粮问题。任何人和单位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这是铁規。
所以说你搞养殖国家鼓励,但是不能以养殖为借口来侵占基本农田,如果真的想搞养殖,还是尽量选择荒山,荒地,山间河沟边的非农业用地。
受现在的猪瘟影响,国家有政策可以在耕地上搞养殖,但有前提条件,就是要养猪,然后耕地有分水田,坡地,梯田,还有耕种,休耕,未耕等等,只能在休耕,未耕和坡地上养殖,希望可以帮到你
耕地上是否可以搞养殖不能一概而论,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通常耕地是指用于种植水稻、小麦、玉米、蔬菜等农作物并经常开展耕耘的土地。包抬灌溉水田、望天田、水浇地、旱地及菜地。耕地中有一部份基本农田,基本农田是国家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产品的需要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区内不得占用的耕地。基本农田主要是用来种植粮食的。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口高达十四亿,民以食为天,没有粮食,老百姓则无法生存。目前,我国还是一个粮食进口国,为了保证粮食需求,每年国家都要进口大量大米、大豆、玉米等。因此,粮食生产是我国农业的重中之重,足夠的基本农田是粮食生产的根本保证。所以国家政策规定一般情况下,基本农田原则上是不能搞养殖的。
近些年有些地区,江苏、湖北、安微、湖南、江西等省,为了增加农民收入,鼓励农民在稻田养殖小笼虾,类似这种做法是可行的,因为它对基本农田的耕耘和水稻生产没有根本影响。相反还会相互促进,给农民带来实惠。是一种特殊情况。
养殖是农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份,也是人类获取动物肉、蛋、奶等食品重要生产活动,国家也有许多政策鼓励在基本农田外的耕地进行各种养殖活动,丰富城乡农产品市场,保证了我国耕地的科学高效使用。
如果占用的耕地属于基本农田,不得占用建养殖场,如果占用的耕地属于非基本农田,在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用于建养殖场。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石、***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因此,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耕地上可以搞养殖吗?
耕地不可以建养殖场,我们有基本农田保***,所有的耕地都只能用来种植农作物,不可以私自用作其它用途。
如果拟占用的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则一概不得占用建养殖场。
因为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关于“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石、***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规定精神,基本农田只能用于粮、棉、油、蔬菜等种植业生产,而不能用于养殖业。
如果拟占用的耕地属于非基本农田,则在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用于建养殖场。
如果你们所在乡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拟占用的耕地列为畜禽养殖场用地的范围,有关养殖户就可以直接在其上建立养殖场,无须获得建设用地的审批(但兴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除外)。
耕地里可以套养殖业,经济作物下可以套种农作物。玉米土豆套种,蜜蜂箱子后面是玉米,前面是土豆。为什么呢因为,前面种土豆个矮不挡蜜蜂的门,蜜蜂出入自由,还可以给蜜蜂当标志物,使蜜蜂不易迷路,误入其它的巢穴。
不知道你说的耕地是哪种性质和哪里的耕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的解释,耕地的外涵和内涵有一定的区别。
耕地包涵着,基本农田保护去,荒山,荒坡,山林等都属于耕地的范围。你的问题有点太笼统了,我只能尽我的理解给你回答。
农村养殖国家鼓励,但也有一定的规范,并不是随随便便的谁想咋着就咋着的,养殖用地一般的指导思想是选择荒山,荒坡,非农业基本农田保护区。
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土地稀缺,国家早就划定18亿亩的土地红线来保障粮食生产,民以食为天,老祖宗传下的老话,家里有粮心不慌。18亿亩的基本红线是保障13亿人口大国的口粮问题。任何人和单位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这是铁規。
所以说你搞养殖国家鼓励,但是不能以养殖为借口来侵占基本农田,如果真的想搞养殖,还是尽量选择荒山,荒地,山间河沟边的非农业用地。
你好:耕地完全可以建场养殖,由于国家放宽政策,申请猪圈用地更容易了,生猪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前提下,合理安排生猪养殖用地空间,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取消15亩上限的规定,对违反法律法规限制养猪业发展和压减生猪产能的情况,要立即进行整改,国家还投资大力支持养猪户建场地等进行补帖。
最高可以给你500万补助,还有各种补贴和奖励呢。建养猪场最高可补助500万,国家预算投资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猪场,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异地重建等给予一次性补助,国家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低不少于5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
对种猪补贴,补贴标准每头能繁育母猪每年不超过40元,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经费由现行按年度结算调整为每半年结算发放一次,加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力度,加大生猪生产农机装备购置补贴,实行应补尽补。
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对整车合法运输种猪及冷冻猪肉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如果想养猪的朋友们抓住这利好的机会,这是该出手干事业的好机遇,千载难蓬。
耕地上是否可以搞养殖不能一概而论,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通常耕地是指用于种植水稻、小麦、玉米、蔬菜等农作物并经常开展耕耘的土地。包抬灌溉水田、望天田、水浇地、旱地及菜地。耕地中有一部份基本农田,基本农田是国家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产品的需要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区内不得占用的耕地。基本农田主要是用来种植粮食的。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口高达十四亿,民以食为天,没有粮食,老百姓则无法生存。目前,我国还是一个粮食进口国,为了保证粮食需求,每年国家都要进口大量大米、大豆、玉米等。因此,粮食生产是我国农业的重中之重,足夠的基本农田是粮食生产的根本保证。所以国家政策规定一般情况下,基本农田原则上是不能搞养殖的。
近些年有些地区,江苏、湖北、安微、湖南、江西等省,为了增加农民收入,鼓励农民在稻田养殖小笼虾,类似这种做法是可行的,因为它对基本农田的耕耘和水稻生产没有根本影响。相反还会相互促进,给农民带来实惠。是一种特殊情况。
养殖是农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份,也是人类获取动物肉、蛋、奶等食品重要生产活动,国家也有许多政策鼓励在基本农田外的耕地进行各种养殖活动,丰富城乡农产品市场,保证了我国耕地的科学高效使用。
我想养殖找什么部门?
需要办理生产设施用地的备案手续,签订用地协议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养殖场的选址还需通过规划局的审批。
2.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手续)
从选址到最终养殖场生产运行整个流程都需要通过环评进行认定和分析预测,需要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环评手续需到环保局办理。
3.排污许可证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在依法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畜禽养殖场必须按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4.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根据《动物防疫法》规定需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要到畜牧局办理,没有这个证件是不能从事养殖业的。该证审批下来后,从事一般畜禽养殖的养殖户就可以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然后到畜牧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开启自己的养殖之路。
《养殖证》是国家要求海域水产养殖和内陆水域养殖户需要办理的一种证件,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驯养繁殖野生动物需要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比如养孔雀、野猪等野生动物的越来越多需要办理这个。
关于养殖场的最新法律规定?
一、保障畜禽养殖用地合理需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畜禽养殖用地按照农业用地管理,兴建永久性建筑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土地管理法办理。
二、畜禽养殖场的选址、建设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禁养区域建设畜禽养殖场。
三、保护养殖户合法权益,不得随意以行政手段强行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