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可养区标准?
标准化:
日前,自然***部办公厅发出《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强调要完善生猪生产的用地政策:
一、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用地空间,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
二、生猪养殖圈舍、场区内通道及绿化隔离带等生产设施用地,根据养殖规模确定用地规模;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15亩上限规定,保障生猪养殖生产的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要。
三、鼓励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原有养殖设施用地进行生猪养殖生产,各地可进一步制定鼓励支持政策。
过去养殖场使用的土地往往都是农业用地,不允许占用一般耕地。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此次《通知》印发,对于养殖场、养殖投资者来说,确实是一个非常有利的时机。
此外也有专家认为,开辟新养殖场有利于降低非洲猪瘟疫情发生率,解决土地问题对生猪生产能力的恢复非常有效。
近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
三区三线内能建养殖场吗?
三区三线内是不能建养殖场的建养殖场的条件是不能破坏种植条件,不能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能在农田保护区内建设,只能建在非保护农田上。禁养区内不能建设养殖场。必须远离河流、饮用水源和村庄等。必须达到环评设计要求,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不能。2016年10月环保部和农业部联合印发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要求县级***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
1)禁养区 禁养区的划分区域主要是水源地和城镇驻地、科学文化旅游区,当然永久性基本农田也属于禁养区。
(2)限养区和适养区 限养区和适养区的养殖场也要求建设环保设施。
四川如何划定畜禽禁养区?
省农业厅、环保厅日前下发通知,进一步调整完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明确各县市区人民***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的责任主体,建立农业、环保部门牵头,国土、住建、水务、林业、规划等多部门共同参与划定工作的联动机制。
近年来,各地相继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但部分地区存在划定不科学、不规范、边界不清等问题。我省此次明确,对已明确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湿地公园的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禁止建设养殖场;对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湿地公园合理利用区、风景名胜区非核心景区,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对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十大主要河流及重要支流岸线,根据城镇现行总体规划,河流地形地貌、流域面积范围,动物防疫条件、卫生防护和环境保护要求等,因地制宜,科学设置边界范围,边界范围内禁止建设养殖场。严禁盲目扩大或刻意缩小禁养范围,做到该禁的坚决禁,能养的科学规范养。
禁养区划定初步方案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农业厅、环保厅将制定四川省具体考核办法,将此项工作纳入考核内容。